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

如有不滿,便要投訴

       我不同意『如有不滿,便要投訴』這句話,我認為人可以投訴但不需要一與到不滿就要投訴。

         每一個人都會有反錯的事候,就算連聖人都會反錯,何況我同你。我們應該給她們機會,而不是一旦有不滿就投訴別人,如果每次都因細微的事(如:說錯字、沒有字幕……)不滿投訴,這樣便會有很多小事或不合理的投訴出現,令真正需要投訴的事廷誤。


         但亦不是不能夠投訴,應在不能容忍的錯誤時作出適當的投訴,如醫療失誤。我們應該在投訴前考慮清楚是不是一定要投訴,不應每次不滿都作出投訴。


        如果一旦與到不滿就投訴,這樣我們每日便不是要投訴很多次?應該在不能容許錯誤出現時才作出投訴,所以我不同意『如有不滿,便要投訴』,我們應該給於別人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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